
公告日期:2025-08-2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目录
一、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3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2
四、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 85
五、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98
六、关于修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1
七、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103
八、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8
九、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7
十、关于选举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7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 年上半年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804,711,711 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804,424,175 元。
2025 年上半年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
民币 5,489,977,256 元,加上 2025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8,717,965,322 元,
扣减当年已分配的 2024 年度利润人民币 4,697,538,358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9,510,404,220 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拟进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本公司拟订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0.90 元(含税),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 2025 年下半年。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总股数为 2,609,743,53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2,348,769,178.80 元(含税),前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当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8.88%。2025 年中期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
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本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代理人,不时代本公司派发及处理本公司向 H 股股东宣布的股利。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或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二人中任意一位均有权签署、执行派发股利有关事宜、签署有关派发股利的法律文件,并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方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6 日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
国证监会公告〔2025〕6 号)、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福耀玻璃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
现行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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