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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15:55:08 股吧网页版
电子城:电子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子城高科”)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7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所属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公司”)开发建设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项目期间,与云南慧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港投资公司”)、昆明空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投集团”)形成多项债权债务关系,鉴于慧港投资公司及空投集团当前偿付能力不足,昆明公司拟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相关债权债务处置,推动风险化解。

(一)双方合作情况

1、回购合同签署与履约情况

2018 年 12 月,昆明公司与空投集团签订了《中关村电子城(昆
明)科技产业园回购框架协议》,约定了回购范围、回购比例、回购价格、双方权利义务等具体条款。之后,昆明公司与空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慧港投资公司陆续签订了《项目一期回购协议》(回购价款金额29,660 万元)、《项目二期 6#地回购协议》(回购价款金额 67,828万元)、《项目二期 5#地回购协议》(回购价款金额 69,221 万元)、《项目二期 3#地回购协议》(暂估回购价款金额 35,425 万元)。
其中,项目二期 5#地经政府审计最终确定的回购金额为 69,221
万元,并于 2022 年 4 月交付投入运营,电子城高科在 2022 年底已全
额确认收入,慧港投资公司已支付了 771 万元回购款项,尚有拖欠回购款 68,450 万元至今未支付。

项目二期 3#地竣工验收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已完成,审计机构已出具审计报告,慧港投资公司拒绝对审计报告予以盖章确认,未支付相应款项,暂按合同金额 35,425 万元统计。昆明公司拟于 2023年 2 月进行二期 3#地的资产交付工作,慧港投资公司至今未予接收,对该资产的运营招商工作产生影响。该地块因双方尚未交付,昆明公司未曾确认收入。

综上,截至 2025 年 5 月,按照各回购协议约定,昆明公司已收
到回购价款总额为 98,259 万元,项目二期 5#和 3#地块对方合计欠款金额达到 103,875 万元,并已触发多项违约条件。

2、《资产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根据慧港投资公司与昆明公司签署的《资产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截至 2025 年 5 月,慧港投资公司欠付昆明公司空置物业管理服务费236 万元;昆明公司需向慧港投资公司支付租金约 218 万元。

3、获得产业扶持资金情况

2016 年 12 月,电子城高科与滇中新区管委会等主体签订的《补
充协议》约定滇中新区管委会以产业扶持资金形式给予电子城高科资金支持,目前,昆明公司已全额收到滇中新区管委会拨付的该项目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合计 12,967 万元。根据协议约定,产业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将全部用于项目的招商、运营和管理,按实际发生费用等额核销。自昆明公司开始提供资产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后,截至 2024 年末,剩余未核销金额为 4,266.57 万元。

(二)风险化解必要性

自 2020 年以来,电子城高科及昆明公司已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催收,并与协议对方商讨各类解决方案,未形成有效结果。慧港投资公司长期拖欠大额回购款及其他费用,导致昆明公司预期的现金流入未实现,一方面,影响昆明公司正常开展园区运营业务,另一方面,对昆明公司向工程施工方支付项目工程款等造成制约。

在当前与协议对手方无法达成有效解决方案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相关债权债务处置,是促进昆明公司回收资源、维护企业权益的必要举措。

(三)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1、诉讼请求支付项目二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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