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合伙企业西安信渝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信渝园”)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利保”)、陕西科德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德晟业”)共同成立天津信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信渝方”)。天津信渝方总认缴规模为153,654.70万元,其中鑫盛利保认缴100.00万元,中国信达认缴81,554.70万元,西安信渝园认缴28,800.00万元,科德晟业认缴43,200.00万元。
●由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性质较为特殊,对其所预测的未来收益在实现时间和金额上存在不确定性,故此类投资存在一定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鑫盛利保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之下属企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发挥协同优势、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公司下属合伙企业西安信渝园与鑫盛利保、中国信达、科德晟业共同成立天津信渝方。天津信渝方总认缴规模为153,654.70万元,其中鑫盛利保认缴100.00万元,占天津信渝方规模的0.07%,中国信达认缴81,554.70万元,占天津信渝方规模的53.08%,西安信渝园认缴28,800.00万元,占天津信渝方规模的 18.74% , 科德晟业认缴43,200.00万元,占天津信渝方规模的28.11%。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适用于公司第一百零六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共同投资、资产收购和出售、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年度关联交易授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注册资本:3,816,453.514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9 日
主营业务:(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 92 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 3 楼 317-108 号
法定代表人:郭金春
注册资本:9,000.7224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5日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及金融业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
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信达投资下属企业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鑫盛利保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之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信达、鑫盛利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存续期
1、合伙企业名称:天津信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216 室(天津自贸区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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