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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0 18:34:24 股吧网页版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9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7 - 2025/6/18 2025/6/18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月 2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拟向本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 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应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3,870,998,594 股(总股数 3,896,943,613-回购账户股份数 25,945,019)。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870,998,594×0.19÷3,896,943,613≈0.1887。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887。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7 - 2025/6/18 2025/6/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1) 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上海豫园(集
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股份>、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统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公司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本公司收回。
3. 扣税说明

(1)对于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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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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