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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3 16:50:41 股吧网页版
中安科: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46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章程修订及取消监事会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前,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条 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条 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 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总监。 技术总监。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
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除外。
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为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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