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股票代码:600653 股票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30 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华控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 万元参与设立沈阳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基金”),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5%。
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母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新致”),有限合伙人为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中国”)、 申华控股、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沈汽晟驭(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晟驭”)、辽宁粤科科创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粤基金”)。鉴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沈汽新致及有限合伙人金杯汽车、沈汽晟驭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控制,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本次认购基金份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申华控股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交易风险: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都波、范凯已
回避表决,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本届独立董事专门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把握汽车产业链向电动化、智能化、低碳化发展的市场机遇,加快推进公司在先进制造和科技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 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并拟与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宝马中国、金杯汽车、沈汽晟驭、辽粤基金签署《沈阳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或“本协议”)。本次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一) 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8 亿元,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宝马中国认缴出资 22,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金杯汽车认缴出资人民币 24,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沈汽晟驭认缴出资人民币 10,200 万元;有限合伙人辽粤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200 万元;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各认缴出资人民币 8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6 条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44%,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申华控股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鉴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沈汽新致及有限合伙人中金杯汽车、沈汽晟驭与本公司同为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人,该等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1、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0YU9LG0Y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山嘴子路 15-15 号 4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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