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
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将专项用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贷款具体事宜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7元/股(含),即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票。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高、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股东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回函: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将视自身财务安排及市场情况而定,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可能存在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的,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条件。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8/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8/28,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0.5亿元~1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6.8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278,020股~14,556,041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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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