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 号),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4,563,094.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685,295.8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7,086,637.8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47,598,658.0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0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出具致同验字
(2025)第 310C00008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1,890,841,634.44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人 民 币
1,890,841,634.44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57,472,064.96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47,598,658.01
减:募投项目支出 1,890,841,634.44
其中:2025 年募投项目置换支出 958,544,000.00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金额(元)
2025 年募投项目支出 932,297,634.44
减:手续费支出 530.50
加:利息收入 715,571.89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557,472,064.96
金专户应有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编号:2025-011)。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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