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外高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224,563,094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474,685,295.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47,598,658.0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4 月 10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310C000082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新发展 H2 地块新建项目 98,000.00 56,485.53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 78,700.00 47,007.90
F9C-95#厂房项目 89,453.49 67,974.47
补充流动资金 74,240.00 73,291.97
合计 340,393.49 244,759.8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均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用于质押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授权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合格金融机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开立专用账户及产品专户、签署有关合同及协议等。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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