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
利润为-531,917,431.97 元,盈余公积金 123,023,162.30 元,资本公积金 1,378,055,899.65 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 年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进入破产清算,以及原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出于自身经营、环保、安全等因素于 2014 年关停主要经营资产,并于 2018 年进入破产清算,使得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23,023,162.30元和资本公积金408,894,269.67元,两项合计 531,917,431.97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
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减少至 0 元,资本公积金减少至 969,161,629.9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减少至 0 元。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负担,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
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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