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
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
酒店 302 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5 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3 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监事 2 名,监事会主席王丹丹、监事凌先富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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