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369 号),因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计量设施和营销系统暂不
具备条件,计划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现将本次电价政策的主
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一、本次电价政策的主要内容
1.全省地方电网供区内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政策,合表用户不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政策。
2.“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丰水期(6 月-10 月)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 07:00,下同)用电价格按照 0.175 元/千瓦时执行;枯、平
水期(11 月-次年 5 月)低谷时段用电价格按照 0.2535 元/千瓦时执
行。低谷时段用电量纳入阶梯电量计算范围,阶梯电量和阶梯加价标准按各地方电网现行政策执行。
3.各地方电网企业因执行低谷电价产生的损益纳入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中统筹疏导。
二、本次电价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预计减少公司 2025 年电力业务收益约 1660万元。
该测算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备查文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369 号)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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