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文件
2025 年 8 月 25 日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5 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 A 座 3 楼 306
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总经理 何锋
宣读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董事会秘书 梁楠
议程:
序号 议案 报告人
1 浙数文化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余羽
2 股东提问及解答
3 会议表决
4 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5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股东行使表决权须提前予以登记,登记办法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股东会召开通知。
三、股东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股东会设“股东提问”议程。股东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提问,应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填在征询表上,并交会议秘书处登记。问题及意见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会议秘书处取持股数最多的前十位股东的提问。
五、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股东会的主要议案,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个问题回答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会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提问和发言。
七、股东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文件一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行稳致远,公司拟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73,353,228.68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公司总股本1,268,074,4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445,957.76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约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6.88%。
公司预计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提问登记表
股东姓名 持股数
股票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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