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的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二节 党组织的职权及其行使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607P。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二年六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39,090 股(每股 10 元),于一九九三年一月五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ghai Fudan Forward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北路 1515 弄 1 号 2 幢 107 室 ,邮政编码:2014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9,346,94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政府对高科技产业优惠政策的支持下,广泛吸取社会闲散资金,充分发挥公司所拥有的技术优势、信息渠道和经营活力,研制、生产、推广高新技术产品,积极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为国家和企业积累资金,为股东增加投资回报,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尽企业的责任。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电脑系统、通讯设备、自动化仪表、生物技术、光源照明等产品的研制及生产销售,经商务委批准的进出口业务,科技成果陈列,投资参股其它领域的生产产品及经营,“四技”和“三来一补”业务。
第三章 股 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