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0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在征询表上,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交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五、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股数并出示有效证明。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 分钟。
七、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和有关人员回答每位股东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九、大会采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十、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如有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或法定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大会秘书处
目 录
1、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1
2、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议案》......30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5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39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40
7、审议《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3
2025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在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各位股东、女士们、先生们: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度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立信所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立信所负责公司审计事项的人员均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立信所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续聘立信所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工作量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原则上在不超过人民币 165 万元内支付立信所 2025 年度审计费(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 130 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 35 万元,前述费用已包含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税费等),具体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如遇年度内新增并表单位的,授权公司总裁酌情决定。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各位。
2025 年 9 月 15 日
2025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各位股东、女士们、先生们:
为进一步规范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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