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市审计条例》、《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定是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的一般性规定。
华鑫股份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适用本规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企业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改善治理和管理,提升价值,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第五条 公司设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独立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职能。审计部门接受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领导,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
第六条 内部审计的职责
(一)拟订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制度,经批准后实施;
(二)拟订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三)受托开展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四)组织开展各类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组织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委托和管理;
(六)组织开展和落实审计后续管理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八)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九)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其他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第七条 审计部门的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四)参与公司有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并督促落实;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建议;
(十一)公司党委、董事会或管理层授予的其他权限。
第八条 外部审计机构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第九条 审计人员管理
审计人员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内审工作,提升内审质量。
(一)内部审计人员管理
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二)可参与审计的其他人员
审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外部专家,或调配公司内部非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对参与审计的其他人员的工作结果负责。
第四章 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
第十条 审计计划
公司审计部门根据业务性质、风险状况、管理需要以及审计资源等情况,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与审计频度,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审计立项
内部审计项目的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确定被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审计立项由以下三种方式:
(一)公司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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