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核心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动态平衡,保障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是风险管理的主导者,风险管理应与自身发展战略、资产规模、经营目标、业务范围和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应与当前行业发展实际水平相适应。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各种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和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逐步健全和完善本部门的相关制度,把风险管理手段和内控程序融入到现有工作流程中,控制公司层面和各项业务中的风险。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 公司对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监督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架构,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归属,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并综合管理各类风险以及公司整体风险。
第八条 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包含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经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及公司其他部门。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包含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是公司风险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最终领导责任。
董事会(包含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二)批准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三)审定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四)对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五)督导公司风险文化的培育工作;
(六)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第十一条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为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整体运转,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为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专业意见。风险管理部门对总经理或其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公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组织开展公司年度风险评估,对各部门开展的专项业务风险评估提供指导和支持;
(三)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组织并协助相关部门制定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四)拟订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五)组织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六)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排查;
(七)制定企业风险管理文化培育与宣贯工作计划或方案,组织风险管理培训;
(八)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其他部门负责具体风险的管理,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接受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主要风险管理职责如
下:
(一)对主导管理的重大风险,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评估,负责组织制订具体的管理解决方案,对管理解决方案的执行情况和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监控,并将监控信息及时反馈给风险管理部门;
(二)对协助管理的重大风险,协助、支持主导管理部门开展风险评估、管理解决方案制订及日常的风险监控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给主导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
(三)参与公司年度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风险的分析和评价;
(四)健全和完善本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具体风险管理办法或制度细则;
(五)协助开展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包括风险信息的及时录入和更新;
(六)做好本部门的风险管理文化培育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管理负责人,其风险管理职责包括:
(一)根据内控需要组织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相关的风险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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