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18:21:00 股吧网页版
合肥国资出手 绿地中梁招商合作项目854套房源被“收储”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8月8日讯(记者王海春)合肥又一个项目部分房源,被“收储”了。

  按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近日公布的信息,蜀山高科于7月31日完成公园万象854套房屋的产权过户。这标志着合肥市又一例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成功落地。

  公园万象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宿松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原为房企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共有租赁住房854套,总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以小户型为主。项目周边产业集聚,拥有联想、海尔、江淮汽车等大型企业,产业人口住房租赁需求旺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公园万象的开发商为合肥居峰置业有限公司,房企于2020年4月获得该项目,总地价约28亿元,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据房天下数据,公园万象楼栋总数有49栋,房屋总数达3700户。

  据悉,该楼盘是由绿地、中梁、招商三家房企,联合开发的一个大型项目。

  从股权结构来看,企查查信息显示,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合肥辰筑置业有限公司及镇江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合肥居峰置业34%、33%及33%股权。其中,中梁地产旗下的安徽梁盛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合肥辰筑置业91.57%股权;招商局集团成员企业盈泽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镇江盈盛房地产99%股份。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该项目由招商来操盘,现在已完成建设,都是现房了,项目一期已于2022年12月交付,二期于2023年9月交付。”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而本次项目收购的主体蜀山高科公司,是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平台公司。

  据合肥蜀山高科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山高科)官网信息,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016年10月独立运营,2020年进行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3.57亿元,总资产115亿元。

  其推出的租赁住房品牌——弘寓,已运营中海世家、电商园等多个项目。未来,蜀山高科将把公园万象项目定位为租赁社区,预计2025年10月底前投入运营,将为周边产业人才提供高品质租赁住房。

  蜀山高科方面称,公司未来几年将以项目开发、销售和租赁为主要盈利来源,同时开展项目代建、公用事业运营、物业管理等业务。同时,将以产城融合为发展方向,依托产业地产,开展产业招商、资产运营、企业孵化、企业增值服务和公用事业管理等业务。

  在此之前,合肥市安居集团于今年6月,先后完成蜀山西宸原著项目的产权转移、资金支付等工作。该项目由龙湖地产开发,于2021年交付。这是自2024年9月安居集团发布《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以来,合肥市首例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方面表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合肥市制定收购工作方案,为收购主体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搭建平台,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原则,积极推动“资产存量”变“发展增量”,有力盘活房地产开发企业存量资产,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下一步,合肥市将进一步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工作,充分运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着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

  对于地方再次出现收购存量房用于保租房案例,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根据高层的定调,2025年房地产的三大主抓工作中,明确提及要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工作。商品房收储的工作,仍是今年楼市止跌回稳的关键动作。这也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中,对优化存量提出的要求。

  “商品房收储,虽然是‘用时间换空间’的非常手段,但对于消化商品房库存、缓解房企资金压力,以及房地产基本面的止跌回稳,都将起到一定的助力作用。”张波称。

  中指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财政政策强调要“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接下来将出现更多落地的案例。

  根据中指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7日,26个省市已公示的拟使用专项债收购闲置存量土地的总金额已超5000亿元,专项债实际发行约1386亿元,已发行的地区均为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地区。

  “预计下半年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有望成功发行用于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专项债,更多已公示的项目加快发行专项债,将在推动市场止跌回稳方面发挥效用。”陈文静补充道。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