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大会召开期间,请各位股东有序领取会议资料,并按时进入会场。
二、为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请各位股东注意遵守会场纪律,不要大声喧哗,影响大会的正常进行,如有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行使法定权利。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姓名、持股数,由股东本人或代理人签名。非累计投票议案同意请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请在“反对”栏内打“√”,放弃表决权利时请在“弃权”栏内打“√”。
五、如对本公司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递交工作人员,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给予答复。
六、股东如需发言,请事前通知工作人员,并出示有效证明,经工作人员登记后即可发言。
七、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望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参会,请勿在会场随意走动,积极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和安全。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议案 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为:
(一)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二)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三)除前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1、《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汇通能源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募集方式设立,经中华人民 公司是以募集方式设立,经中华人
2 共和国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办(1991)155 民共和国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办(199
号文批准,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 1)155 号文批准,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
法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 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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