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为:
(一)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二)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三)除前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1、《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汇通能源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汇通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1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募集方式设立,经中华人 公司是以募集方式设立,经中华人
2 民 共 和 国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沪 府 办 民共和国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办(199
(1991)155 号文批准,并在上海市工商 1)155 号文批准,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
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 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0944
J。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4 新增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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