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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对各职能部门以及所属各企业、所属公司的监督审计,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律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杜绝各种违纪违法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汇物流所属各职能部门、各所属公司的内部审计。

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

(一)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和所属公司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帮助公司实现其目标。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中,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最本质特性,是实现其目标、履行其职能的必要保证。

(三)确认活动是指为了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价而客观地审查证据的行为。它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审计、绩效审计、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包括履约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审计)、重大事项审计、各类审计调研及调查、其他审计事项。

(四)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性质与范围通过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目的是增加价值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服务、建议、协调、流程设计与优化、培训等。

(五)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具有的职业品德、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和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的总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管理要求按照《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二)公司设立风险控制与审计部为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代表广汇物流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检查职能,负责对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所属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为方便日常审计工作的管理,广汇物流内部审计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分管。

(三)风险控制与审计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风险控制与审计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风险控制与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一)风险控制与审计部内审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3.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4.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广汇物流本级各职能部门、所属公司内审职责

1.本级各职能部门、所属公司作为被审计单位,应指定运营部、财务部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对接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配合内审部门开展各类专项审计项目,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提供必要的办公保障条件。

2.各部门、所属公司应为内部审计人员创造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包括:重大经营决策活动应当让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或了解;经营管理方面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外审报告
等文件资料,应当及时发给风险控制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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