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5-05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2 项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1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同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4 新增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5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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