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8:06:46 股吧网页版
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5-05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铁路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1,00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铁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8,872.43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加速核心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已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用于铁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53,5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在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分项担保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包括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在本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内可内部调剂使用。其中,同意公司 2025年度向铁路公司新增 306,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次被担保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年度为铁路公司新增担保金额 43,5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总额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强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39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兴业路 1 号

经营范围:铁路项目投资建设;铁路设施技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铁路设备租赁;铁路专用设备租赁、安装;铁路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仓储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铁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2.7708%的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铁路公司总资产 1,211,305.38 万元,

总负债 703,715.86 万元,净资产 507,589.52 万元;2024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222,049.48 万元,净利润 71,141.90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铁路公司总资产 1,243,995.84 万元,
总负债 721,754.61 万元,净资产 522,241.23 万元;2025 年 1-3 月
实现营业收入 52,791.39 万元,净利润 14,111.00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情况概述

1、签署人

保证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11,00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铁路公司提供担保的款项将用于铁路公司日常经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
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