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2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青啤大厦 1905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会前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宗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侯秋燕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孙晓航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于未来 12 个月内(2025 年 9 月
30 日-2026 年 9 月 29 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单日最高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上述认购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现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667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姜宗祥先生、执行董事侯秋燕先生、职工董事孙静女士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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