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简称:*ST 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2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徐金焕、黄玉岸、罗春艳、刘玉铭、王正:
经查,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与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
业绩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与业绩更正公告均没有真实、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代总经理徐金焕、时任财务总监黄玉岸、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春艳、现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刘玉铭、现任总经理王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所涉问题,将严格按照决定书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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