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 号),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3,850,50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99,999,994.47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6,037,735.8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83,962,258.66 元,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73,443.8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1,788,814.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在《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用途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目前状态
(万元) (万元)
1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 166,462.23 120,000.00 拟延期
迁入园提升项目
2 35600 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 30,842.43 30,000.00 已结项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已完结
合计 227,304.66 180,0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359783862413 3,803.68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19070201040031352 2,596.68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33050161753500001720 0.06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84763074100028 2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定
建德支行 期存款账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84763074100015 - 募集资金专户(定
建德支行 期存款账户)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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