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9 19:45:44 股吧网页版
大连圣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5-049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能,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等。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前,监事会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财务负责人)。 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有同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面值。 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额、持股比例、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