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
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设
置、审计委员会职责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相应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总裁或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总裁或
者公司董事长。 者公司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裁或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
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力的文件,和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也可以起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也可以起诉公司以及诉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
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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