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3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4
第四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5
第五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 ...... 5
第六章 附 则......7
附件一:预约须知 ...... 8
附件二:特定对象来访预约信息登记表...... 9
附件三:承诺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以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合规性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七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七)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九)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十)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第八条 证券部为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的专职部门。
第九条 对于来访的特定对象,应当由董事会秘书处派专人负责接待。董事会秘书在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协调组织接待工作。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并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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