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位科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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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7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拟聘任栾元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蔡冬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夏春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纯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经审查,以上人员在专业能力、工作经验上均能够很好地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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