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证券代码:60058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
二○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的业务管理,保证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及各所属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
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应合理保证审计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并列入预算管理。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应保证相对独立性,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做到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依法依规接受监督。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订公司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和预算,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二)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决策或参与投资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公司参与设立的非控股公司实施股东审计;
(五)对所属单位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七)在本单位党委、董事会的领导以及管理层的支持下,配合内外部管理机构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并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后续整改工作;
(八)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九)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2.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八条 审计部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以下权限:
(一)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有权查阅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二)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四)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五)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六)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
第四章 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第九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类资料、数据、信息和相关证明,开放有关业务、管理等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
第十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经营管理资料和会计信息资料,被审计对象负责人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负有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党组织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对审计整改进行部署,及时研究重大问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