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重组上市的说明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持有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节能”)持有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就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作出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装备公司和蓝星节能均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均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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