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目 录
释 义...... 2
引 言...... 5
正 文...... 7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9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四、发行人的设立......14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4
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17
八、发行人的业务......18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9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2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21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1
十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章程制定与修改 ......2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2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2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24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25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25
二十一、对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26
二十二、结论......26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精达股份、股份公司、
指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 指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实际控制人 指 李光荣
特华投资 指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华安保险 指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特华 指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原铜陵精达里亚特
铜陵精达 指
种漆包线有限公司)
精达香港 指 精达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恒丰越南 指 恒丰特种导体(越南)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230Z0202 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指 容诚审字[2024]230Z0137 号《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0155 号《审计报告》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3 月
期
现行有效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
《公司章程》 指
司章程》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会议事规则》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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