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1 月 22 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披露网址下同)披露了临 2024—006 号《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 年 1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临 2024—008 号《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7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4-010 号《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 2024 年 7 月 21 日,公司完成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357.9048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257,003.7319 万股的 2.47%,回购最高价格 5.00 元/股,
回购最低价格 4.08 元/股,回购均价 4.7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9,992.41 万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执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未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详见公司临 2024—006 号《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除下述公司控股股东因实施已披露的增持计划而引起的持股变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临 2024-012 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药集团”)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少于 2%、不高于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至 7 月 30 日的 6 个月内。截至公司本次回购期间,浙药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5,823.27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增持金额为 27,295.36 万元。
四、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357.9048 万股股份用途由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5-022 号《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提示性公告》和临 2025-026 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 63,579,048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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