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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6 17:23:03 股吧网页版
济川药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曹飞先生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4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曹飞先生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告为曹飞先生要约收购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或“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34,申报简称:济川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按照本次要
约收购申报程序,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7 月 16 日、2025 年 7 月 17 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
其对要约的接受。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
书》,曹飞先生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起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350,841,357 股。本次
要约收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济川药业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566

4.收购股份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50,841,357 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38.06%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26.93 元/股

9.要约有效期: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

二、 要约收购的目的

2025 年 6 月 11 日,曹龙祥先生与曹飞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曹龙祥
先生将其持有的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10.10%股权以 1,010 万元价格转让给曹飞先生。本次转让系济川控股的股权结构在家族成员之间的调整。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变,曹飞先生、曹龙祥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次要约收购系曹飞先生通过济川控股及西藏济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6.07%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触发曹飞先生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系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不以终止济川药业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 要约收购的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起
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7 月 16 日、2025 年 7 月 17 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
的接受。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在 要 约 收 购 期 限 内 , 投 资 者 可 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 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34

2.申报简称:济川收购

3.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
约应当申报卖出。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
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

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
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2)股东撤回预受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
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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