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17:28:56 股吧网页版
厦门钨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钨业”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80%股权,无偿划转至省工控集团,从而使得省工控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除福建冶金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外)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为规范公司与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拟与省工控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与省工控集团(含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截至目前,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持有公司 28.38%股份,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省工控集团持有福建冶金 80%股权,福建冶金持有福建稀土集团 85.26%的股权,故省工控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省工控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EM2RU08J

法定代表人:杨方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5 年 5 月 27 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 1 号福建机电大厦

主要股东: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设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16,077,751.49 万元、负债总额
9,071,611.87 万元,净资产 7,006,139.62 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 56.42%;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5,148,110.92 万元、净利润 215,533.79 万元(未经审计)。
三、履约能力分析

省工控集团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普遍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一)协议适用于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与省工控集团(含其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与省工控集团之间相互发生的以下交易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