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844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本所”)对于监管工作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监管工作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简称与《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关于关联方应收账款。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对关联方利泰醒狮和福满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36.81 亿元,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 11.08 亿元,本期未新增计提坏账准备。欠款方提供了第三方支付保函担保 22.18 亿元,提供评估价值为 10.69 亿元的资产为公司 3.33 亿元银行借款进行抵押,以及利泰醒狮将依据投资协议应收的补贴款质押给公司;另外,控股股东金昇实业就利泰醒狮欠款净值不足部分、福满源偿付义务履行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年审会计师认为,上期保留意见涉及的应收账款相关事项,在 2024 年末获取第三方支付保函等措施后,计提的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上期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本期已消除。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保函的开立人名称、开立时间、生效条件、生效期间、保函范围,并结合开立人资信情况及提供本次担保的商业合理性,说明保函兑现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2)补充披露上述抵押资产的明细、存续状况、减值情况、本次采用评估方法及评估过程,以及利泰醒狮质押给公司的应收补贴款的基本情况等;(3)年报显示,公司本期将对关联方利泰醒狮和福满源的应收账款从按组合计提明细下的特殊风险客户类别转至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目前利泰醒狮和福满源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前期采购公司产品二次销售情况等,审慎评估相关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5)请公司董事会说明是否就大额关联方欠款的追偿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是否有明确的后续追偿计划,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结合公司关联方应收款长期挂账仍未收回的情况,说明依靠获取第三方支付保函等措施认定上期保留意见消除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上述保函的开立人名称、开立时间、生效条件、生效期间、保函范围,并结合开立人资信情况及提供本次担保的商业合理性,说明保函兑
现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关于利泰醒狮及福满源的应收账款的回收,持续跟进回款进度,积极催收。利泰醒狮及福满源在公司持续积极的催收下,就应收账款的还款,在已提供的保证措施基础上,聘请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保函,为应收账款提
供担保,以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经向利泰醒狮和福满源了解及查询公开信息,利泰醒狮和福满源聘请的第三
方担保机构具备担保的经营资质,开展担保业务时间三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均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报告,并取得 AAA 评级,其最终控股股东为国
有机构,其出具的保函合法有效。
第三方担保公司为卓郎智能应收利泰醒狮款项提供的担保情况
利泰醒狮在卓郎智能持续积极的催收下,就应收账款的还款,在已提供的保
证措施基础上,聘请第三方担保机构,共计提供担保金额为 1,713,254,579 元的
保函,为应收账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为:
序 开立人 保函开 保函范围 保函生效条件 保函生效期间 开立人
号 名称 立时间 (元) 资信情况
广东粤信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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