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9:52:01 股吧网页版
莫高股份:莫高股份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授权的基本范围
第三章 授权事项的决策程序
第四章 监督与变更
第五章 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过程中方案制定、行权、执行、
监督、变更等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层)代为行使。

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其获授职权的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的授权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履行程序,授权权限不得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

(二)审慎授权原则。授权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权责对等原则。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董事会对总经理(经理层)的授权范围与总经理(经理层)所承担
的责任相适应。

(四)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和经营管理需要适时调整。
(五)有效监督原则。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授权不免责,董事会对授权事项决策过程和运行效果进行监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 授权的基本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进行授
权,根据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新业务、非主营业务、高风险事项,以及在有关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事项,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于职责权限内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涉及大额资金的决策事项,应当明确授权额度标准,不得全部授权。授权决策事项原则上限于主业范围,一般情况下,授权额度标准应与公司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等经济财务指标挂钩。

第七条 《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会向董事长、总经理(经
理层)授权事项和额度标准的,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
行。

第八条 特殊情况下,董事会的授权也可采用临时一次性
专项授权方式进行,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向总经理(经理层)授权。

第九条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和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
项等不可授权,主要包括:

(一)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制订公司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高风险投资、非主业投资等投资项目和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其上市的方案;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出售、购回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经理层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经理层业绩考核,决定其报酬事项;

分立、重组等事项;

(十)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向股东会提请续聘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须由股东会批准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十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或不得转授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授权事项的决策程序

第十条 董事会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常规授权
是指《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中董事会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层)的权限。临时授权是指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