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 14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珀科技”)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3 月 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业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相应批准、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上述批准、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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