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审阅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阅 报 告
永阅字(2025)第 410002 号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5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
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止期间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狮头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狮头股份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狮头股份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我们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报告仅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资产重组事项之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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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八月六日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5月31日
(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或“狮头股份”,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9]第 64 号文批准,由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狮头集团”)联合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现更名为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山西西山运输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固邦运输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于 1999 年 2 月 28 日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狮头集团投入其与水泥、混凝土生产、经营相关的净资产 139,376,453.81
元;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入资本金 25,313,766.00 元;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投入资本金 17,720,000.00 元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投入资本金 6,357,216.00 元;山西西山运输有限公司投入货币资金400,000.00 元。狮头集团所投净资产业经山西省资产评估中心事务所评估,并经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根据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晋国资企函字[1999]第 38 号文批复,上述发起人投入资本均按79.295%的比例折为股本,共计
1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共计 150,000,000.00 元,余额
39,167,435.81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 42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1 年 8 月 1 日以每股发行价格 6.98 元,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
A 种股票 8,00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
根据财政部企业司财企便函[2001]68 号文“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存量发行有关问题的函”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10%减持国有股份,社会公众股增加资本金 8,000,000.00 元,各国有股东权益相应减少。
2005 年,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全
部转让给中国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狮头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125 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用以抵顶其欠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西山支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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