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主动跟进开展常态化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办公室下设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证券部负责合法合规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做好资本市场对接及
沟通、舆情监测、定期市值表现跟踪分析等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应当配备具有金融、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的人员,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事务。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资本市场和公司状况,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核心。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董事会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三)现金分红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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