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新增诉讼案件共 4 起,其中 2 起案件尚未立案,2 起案件
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均作为被告/被申请方。
涉案金额:合计 49,979,331.66 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
等,下同)。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部分诉讼尚未立案或尚未开庭审
理,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全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5)皖 1124 民初 3799 号传票。因公司子公司与常州科隆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科隆威”)存在设备采购合同纠纷,全椒县人民法院已立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常州科隆威
被告一: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亿晶”)
被告二: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
被告三:全椒县嘉辰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嘉辰基金”)
(二)审理机构:全椒县人民法院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合计 47,782,000 元以及利息损失;
2、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本案支出的 600,000 元律师费;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在其未出资范围对被告一上述无法清偿债务承担补
充赔偿责任;
4、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四)事实与理由
滁州亿晶与常州科隆威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约定滁州亿晶分阶段支付设
备款。常州科隆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完毕义务,滁州亿晶未按时支付部分货款。
常州亿晶及嘉辰基金系滁州亿晶股东,且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之规定:股东理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
一案涉不能清偿之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故常州科隆威向全椒县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二、新增诉讼案件的情况
自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以来,公司新增诉讼案件共
4 起,新增诉讼本金 49,979,331.6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号 案由 受理法院 诉讼本金(元) 诉讼
号 阶段
江苏索远电子 (2025)皖 建设工程 全椒县人 尚未
1 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亿晶 1124 民初 合同纠纷 民法院 1,500,810.30 开庭
3843 号
安徽宏晔再生 买卖合同 常州市金 尚未
2 资源有限公司 滁州亿晶 纠纷 坛区人民 143,915.50 立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