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
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相关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监会)批准,由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共同出资,在北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铁工持股 5%,中国中铁持股 95%。财务公司于 2014年 2 月 28 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8206Y;法定代表人:
林鑫;注册资本 15 亿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 6
号中国中铁大厦 C 座 5 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 6 号中国中铁大厦 C 座 5 层。
根据《北京银监局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京银监复〔2015〕760 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
加到 40 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中国中铁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缴足,中铁工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缴足,以上事项由北京中铭
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铭洲验字(2016)第020006 号》验资报告。根据《北京银监局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京银监复〔2018〕401 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90 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中国中铁
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缴足,中铁工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缴足,
以上事项由北京思泰汉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思泰汉威审字[2018]第 020023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9 月 3 日,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国明。
2024 年 11 月 14 日,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育林。
(二)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和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和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审阅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统筹进行资产配置。
资金计划方面,财务公司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在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流动性风险和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金融业务部按照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客户结算需求等,编制资金配置计划,实现资金管理“按年统筹、按月计划、按周配置、按日监控”,合理配置调度资金。
存放同业方面,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保障结算支付安全,同时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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