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6:22:09 股吧网页版
中铁工业:中铁工业关于对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
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相关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监会)批准,由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共同出资,在北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铁工持股 5%,中国中铁持股 95%。财务公司于 2014年 2 月 28 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8206Y;法定代表人:
林鑫;注册资本 15 亿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 6
号中国中铁大厦 C 座 5 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 6 号中国中铁大厦 C 座 5 层。

根据《北京银监局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京银监复〔2015〕760 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

加到 40 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中国中铁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缴足,中铁工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缴足,以上事项由北京中铭
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铭洲验字(2016)第020006 号》验资报告。根据《北京银监局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京银监复〔2018〕401 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90 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中国中铁
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缴足,中铁工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缴足,
以上事项由北京思泰汉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思泰汉威审字[2018]第 020023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9 月 3 日,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国明。

2024 年 11 月 14 日,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育林。
(二)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和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和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审阅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统筹进行资产配置。

资金计划方面,财务公司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在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流动性风险和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金融业务部按照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客户结算需求等,编制资金配置计划,实现资金管理“按年统筹、按月计划、按周配置、按日监控”,合理配置调度资金。

存放同业方面,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保障结算支付安全,同时统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