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1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51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1.70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7 月 25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5 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65)。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
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即以 3,394,039,552 股(公司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3,412,949,65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 18,910,100 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18,211,865.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50)。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2.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1.70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394,039,552×0.30)÷3,412,949,652≈0.29834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0-0.29834)÷(1+0)≈21.7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1.70 元/股(含)测算,共计回购数量约为 1,843.3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5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1.70 元/股(含)测算,共计回购数量约为 921.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7%。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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