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5-072 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656,753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507,907,834 股变更为 1,497,251,08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07,907,834 元变更为 1,497,251,081 元。
股份注销日:2025 年 6 月 16 日。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1-049 号)。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4.80 元/股(含)(公司原定回购价格上限为 25 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25 元/股调整为 24.8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6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1-028 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1-040 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1-049 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 2021-056 号)。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规定的回购期限内完成了股份回购,共回购股份
10,656,753 股,回购均价 18.771 元/股,回购总金额 200,011,616.55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656,753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
序,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1 号)。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其他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其他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
期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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