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 2025-02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由 27.624 元/股(含税)调整为 27.673 元/
股(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 3,310,085 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数为 1,252,887,715 股,公司按照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7.67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671,161,737.20 元(含税),与股东大会决议金额不一致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为基数,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76.24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56,197,80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 1,082,700 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数为 1,255,115,1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 34,671,299,522.40 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数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次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 3,310,085 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数为 1,252,887,715 股,公司按照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7.673 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34,671,299,522.40÷(1,256,197,800-3,310,085)=27.673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27.673×(1,256,197,800-3,310,085)=34,671,161,737.2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数 1,252,887,71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7.67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671,161,737.20 元(含税),与股东大会决议金额不一致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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