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三)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公司业绩以及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及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由公司总裁组织领导,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计划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组成工作小组,负责事项研究、草拟有关方案和文件。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三)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分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和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公司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拟定专项分析报告。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的专项报告至少应对以下事项作出说明: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包括变更的日期、变更的原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等;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变更会计政策对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
3、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有关的专项报告至少应对以下事项作出说明: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包括变更的日期、变更的原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等;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变更会计政策对定期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
4、如果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公司应该进行说明;
5、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拟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除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按照前款规定披露外,还应当披露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意见。需股东会审议的,还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变更事项需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迟不得晚于会计政策变更生效当期的定期报告披露日期。
(七)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需遵循相关准则的规定,必须取得充分的确认依据。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价值的确认视其对损益的影响按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八)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对或有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公司对或有负债的确认视其对损益的影响按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九)公司会计差错的更正适用于以下情形:
2、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经董事会决定更正的;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更正后财务信息的格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规范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十一)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十二)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未按有关文件和《公司章程》、本制度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审批程序的,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照前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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