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裁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总裁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
第四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六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以及总裁助理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公司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各种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裁;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期间,按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召开日截止起算。
第十条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于任期期限届满前提出辞职,具体程序和办法由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规定。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生产经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推动企业各项管理体系、企业文化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详细了解、监督管理干部日常工作情况;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副总裁应协助总裁工作,并可根据总裁的委托行使总裁的部分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总裁决定《公司章程》《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应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之外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总裁审议上述职权范围内相关事项时,可以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四条 总裁认为上述职权范围内相关事项对公司有重要影响时,可以提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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