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2)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4)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公司的文化建设;
(6)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7)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8)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9)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沟通的方式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股东会;
(3)公司网站;
(4)分析师会议;
(5)一对一沟通;
(6)邮寄资料;
(7)电话咨询;
(8)广告及其它宣传材料;
(9)媒体采访和报道;
(10)现场参观;
(11)路演;
(12)投资说明会;
(13)证券分析师调研;
(14)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证 e 互动平台;
(15)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为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可以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和
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第八条 公司应当关注上证 e 互动平台收集的信息以及其他媒体关于本公司
的报道,充分重视并依法履行有关本公司的媒体报道信息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定期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汇总发布投资者说明会、证券分析师调研、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
(2)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
(3)关于本次活动是否涉及应当披露重大信息的说明;
(4)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
(5)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为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十条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上市公司人员应当包括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不能出席应该当公开说明原因。
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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