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暨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8 月 26 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情况
为扩大公司信息披露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决定增加《证券时报》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取消监事会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其中删除“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表述或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均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
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 人的产生及变更按照本章程关于董事长产生及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变更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定代表人。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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